各縣(市、區)、開發區(投資區、高新區)建設局:
現將《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公室關于福州融僑時代城工程揚塵污染事件的通報》(閩建辦建〔2016〕27號)轉發給你們,要求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加大對建筑施工的揚塵整治的督查力度,督促參建各方責任主體落實項目的揚塵防治管理責任。
附件:閩建辦建〔2016〕27號.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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