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為深入貫徹全國民營企業座談會和省、市民營經濟健康發展大會精神,市建委印發了《促進建設領域民營經濟健康發展十條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措施》)。
構建全覆蓋的信用評價體系
《措施》提出推行信用綜合評價管理制度,構建房地產開發企業、勘查設計企業、施工企業、監理企業、招標代理企業、造價咨詢企業、施工圖審查企業、檢測機構及檢測人員、預拌混凝土(砂漿)企業等建筑市場主體全覆蓋的信用評價體系,根據評價結果對企業實施差異化管理,建立公開、透明的市場環境,構建以企業信用為基礎的管理制度。
《措施》提出,將企業信用情況與招投標掛鉤,平等地向所有企業開放政府性工程市場,保障民營企業的公平待遇;與企業評優評獎掛鉤,將企業信用作為評優評獎重要條件之一;與日常監督檢查掛鉤,對信用優秀企業免檢免查,對信用良好企業少檢少查,將信用不良企業納入重點監管,構建守信激勵、失信懲戒、公平競爭的良性機制。
民企科技創新可獲信用加分
《措施》提出,進一步為民營企業創業成長創造機會,允許信用良好的三級資質建筑業企業經申請獲批后,兩年內參與我市政府性工程投標不受信用排名限制。鼓勵在我市從事建筑業活動滿1年且信用評價良好、無不良行為記錄,滿足一定條件的外地建筑企業在我市注冊成立獨立法人子公司,若成立的子公司滿足相應要求,在提供足額擔保的情況下,兩年內參與我市政府性工程投標不受信用排名限制,并試行在現有資質類別范圍內承接高一等級資質相應的工程。
鼓勵民營企業在蓉從事建設活動時重視技術積累和自主創新,加強開發和應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對獲得科技創新類獎項的給予0.3-3分的信用加分。
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改革試點
在對企業服務方面,《措施》提出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試點,按照“一家牽頭、分段協調、限時辦結”原則,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劃分為立項用地規劃許可、工程建設許可、施工許可和竣工驗收四個階段實行并聯審批。按照“全流程、全覆蓋”原則,將行政審批、技術審查、中介服務、市政公用服務等事項納入標準化管理。采取“減、放、并、轉、調”等綜合措施,全面統一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流程、信息平臺、審批體系和監管方式,實行“一張藍圖、一個系統、一個窗口、一張表單、一套機制”的審批管理模式,大幅壓減審批要件,將立項到竣工驗收全流程總用時壓減至90個工作日。
同時對通過事中事后監管能夠糾正、不會產生嚴重后果的審批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申請人按照要求作出書面承諾的,審批部門可以直接作出審批決定。在產業功能區及園區內的產業化項目中實行企業投資項目全流程告知承諾制;逐步推廣告知承諾制,探索在非經營性小型配套設施、既有建筑加裝電梯、裝飾裝修、改建等風險可控的項目中推行告知承諾制。
摘自 《成都日報》